Friday, February 13, 2009

《寻贫计划》各类援助和条件

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
http://www.kpwkm.gov.my/


1. 儿童援助金(BKK)

条件:
i)正在照顾年幼子女的单亲家庭
ii)18岁以下儿童
iii)就学年龄段儿童
iv)家庭收入每月不超过RM720 (预算案之前RM400)

援助金:
i)每个孩子每月RM100
ii)每月最高RM450 (超过4个子女者)
iii)每年重新评估


2. 乐龄人士援助金 (BOT)


条件:
i)60岁以上老人
ii)单身及无人照顾者
iii)无工作能力及无家庭者

援助金 :每月RM300


3. 残障人士工作津贴(EPC)

条件:
i)自雇或受雇者
ii)个人收入每月RM1200以下 (预算案之前RM750)
iii)没在慈善机构居住获享用免费膳食和衣物者
iv)雇主证明或薪水表

援助金:
i)每月RM300
ii)每年重新评估


4. 看护卧病在床残疾人士援助/看护时间卧床病人援助(Penjaga OKU)

条件:
i)申请人24小时照顾卧病在床的残疾亲人
ii)家庭收入每月不超过RM3,000
iii)本身照顾而不是聘请佣人代劳援助金

援助金:每月RM300

5. 义肢/辅助器援助

条件:
i)在社会福利局登记
ii)必须由政府医院医生或医药专家推荐
iii)每月收入少于RM500,或是没有能力购买自用义肢/辅助器者

援助:购买义肢,拐杖,轮椅,助听器,特制眼睛,特制鞋及由医生或医药专家建议的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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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局援助金申请程序


  1. 必须是大马公民。

  2. 亲临县福利局登记处申请 (携带证实后(Disahkan)的身份证(I/C)及有关文件) 。

  3. 附上最新个人照片及住家照片 。

  4. 残疾人士必须附上政府医院医生之医药报告证明 。

  5. 登记后,福利部官员将会进行家访或调查 (申请时期:2个月) 。

  6. 符合资格者,将会获得有关福利援助。

  7. 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络,巫金十四乡委会主席沈耀权012-423 3285,福利官地方助理:陈朝裕012-428 8917 ;钟丽钦 016-462 1828。

  8. 亲临峇眼马华公会(M.C.A Bahagian Bagan) 登记处申请 (携带证实后的身份证 (I/C)及有关文件) 。
    马华峇眼区会 (M.C.A Bahagian Bagan)
    4234,Jalan Kampung Bengali,12200 Butterworth
    Tel : 04-332 4545 Fax : 04-331 3182
    http://mcabagan.blogspot.com/
    Email: mca.bagan.division@gmail.com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加油 “工作派”的马华,我们无需“当权派”、“挑战派”或“革新派”“元老派”。

务实的工作,我们还有更重要的建设性任务要进行。

Anonymous said...

大家的劳心劳力,有你们这些默默耕耘工作的基层党领袖。无需理会那些,搞屎棍为了职位或官位才服务的政客。

还有大班的民众和基层的眼睛是雪亮的,继续服务吧!绝对支持你们,虽然全军覆没了,我们还是看到你们的为民请命!这是鼓舞的。。。"打死都不走了"的精神是峇眼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