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7, 2009

不满州政府赔偿方案 麦曼珍青屋居民和平纠察

2009/12/07 11:51:51 AM
● 南洋商报

(北海6日讯)要求槟州政府落实原地重建廉价组屋承诺,麦曼珍青屋居民拉横幅和平纠察。

逾50名不满州政府处理麦曼珍青屋区赔偿方案的居民,今日在该协会的特别行动室前拉起布条,以和平方式吁请州政府实践大选承诺和展示不满情绪。

出席当日活动的也包括巫青峇眼区团副团长莫哈末阿芬迪、马青峇眼区团团长蔡德橡、马华峇眼区部副主席沈耀权。

蔡德橡表示,民联议员在3·08大选期间,对槟州人民许多各种承诺,包括确保青屋居民能够保留原地,然而大选后却无法一一兑现,让人民一再失望。

他说,州政府强迫居民接受赔偿方案并非解决问题的方式,而国阵将在青屋课题上与居民站在同一阵线。

“若民联没有能力处理好青屋的问题,那就把整个问题交给国阵来解决吧。”

南洋商报 2009.12.7



不受承认·仅赔3000元 18户“新屋主”不满

(北海6日讯)“我们应有的单位去了哪里?”

18户家庭在近几年以血汗钱向青屋原地屋主购买屋子后,却不被承认为青屋屋主,仅可获得3000令吉搬迁费赔偿,让居民感到不满。

这些受影响的“新屋主”是在过去数年向青屋原屋主以1万令吉不等的价格买下单位。

据了解,原屋主在过去都被列为有效受偿名单,而屋子主权转移后,新屋主却不受承认为青屋屋主而无法与其他屋主一样享有“一对一组屋赔偿”或2万5000令吉现金赔偿方案选择。

巫青团副团长莫哈末阿芬迪认为,既然组屋单位固打早就存在,州政府理应公平对待这些新屋主,让他们享有同样的权利。

他也质问州政府,若18户本应获得“1对1组屋”的家庭被除名了,那本应保留的组屋单位究竟是落入哪一方面的手里?

谢佳佳:续享有完善设施 居民只盼原地建组屋安顿

居民协会副主席谢佳佳表示,槟州首长林冠英强调民联州政府是以民为本的政府,然而在处理青屋课题上,却毫无商量余地。

他表示,居民并非要求州政府赔偿豪宅,而只是要求州政府在原地兴建廉价组屋安顿居民,让居民能够继续享有当地原有完善的设施。

他指出,居民都清楚了解安邦惹惹组屋的地势,并也担忧有朝一日或成为问题组屋,况且一些居民因收入关系,根本没有能力承担管理费。

他说,一些无法享受“一对一”组屋赔偿的居民,因必须额外贷款1万7000令吉却不被银行批准,显见银行也对该组屋的市值存有保留态度。

他说,峇眼惹玛区州议员林峰成在3·08大选之前,不断要求居民不要接受搬迁献议,更言之凿凿表示将替居民向当时的国阵政府争取额外5000令吉的搬迁费。

孙祥光:民联州政府不应推卸责任

理事孙祥光认为,兴建廉价屋本应就是州政府的责任,而州政府不能以没钱来推卸责任,强迫人民搬迁至不适当的地点。


光明日报 2009.12.7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