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7, 2014

峇眼亚占73户抗议逼迁赔偿低

峇眼亚占73户抗议逼迁赔偿低
村民代表黄雪丽(中)与木鲁(左)说:“有关发展商及其律师的态度非常强硬的不愿在谈判,并挑战村民到高庭见真章。”右一为林海顺。(图:星洲日报)

马华促首长助自身选区居民

(北海2014年6月17日讯)峇眼亚占73户近250居民遭发展商献议7000至2万9000令吉的赔偿迫迁,居民要求合理赔偿不果,高举横幅抗议,不满该区国州议员忽视民瘼,更要求发展商一屋赔一屋。

居民自去年10月接获搬迁令后,在双溪浮油州议员彭文宝的安排下与发展商会面,不过会面无法达到圆满局面,居民也不满州议员被发展商牵着鼻子走,因此转向马华峇眼区会求助,希望引起关注。

数十名居民今早聚集峇眼亚占高举横幅抗议,并炮轰彭文宝早前承诺在未有妥善结果之前不会进行拆屋,不料上周五发展商已率员前来割水电准备拆除3屋,最终3户居民在被误导下,签署了同意搬迁的信函。

居民代表黄雪丽(40岁)说,早前峇眼亚占是油棕园,当时的地主因为要照顾油棕园而邀请村民前往居住,居民当时的活动也是养鸡养鸭维持生计,过去都未曾缴付分毫。

她说,随着时代发展,该7英亩地段120户住家,包括近10间商业单位逐渐遭到发展巨轮的威迫。于3年前,发展商购买地段,并于去年10月开始进行迫迁,而47户人家也陆续迁走。

早前居民都各自寻求协助不果,她是今年4月协助年迈父母出头,致函当地国会议员兼槟首长林冠英要求关注,而州议员彭文宝也在前者施压下,安排居民与发展商会面,并承诺未有结论前不会拆屋。

发展商指有靠山

「居民昨天与发展商协议后,发展商仅同意提高500至1000令吉的赔偿额,而且还口出狂言,指后面有靠山,若不满就挑战村民将案件带上高庭。」

她说,如今的屋价高企不下,区区的赔偿金叫村民何去何从。发展商卖一个公寓单位都30多万,每平方尺叫价200令吉而赚大钱,若拿一个单位的款项赔偿村民还绰绰有余。

「发展商也宣称居民居住在非法地段,但若是非法,近10户的商业单位都获得威省市政局发出营业执照,岂是非法?」

她说,居民是不满有些单位屋子小却获得高额赔偿,有些屋子大间却低额赔偿,各有不同标准。再说,许多村民经已年老,也无法再向银行贷款购屋。

由于她及一名村民陈立德(69岁)号召居民必须团结一致,因而遭盯上,成为率先遭拆屋对象。

村里第二老的黄水源(78岁)说,其公公来自中国,在当地落脚后就开支散叶,其父亲及他本身在当地出生,如今育有5名子女及8名孙子。

他说,其祖屋面积是长60尺宽26尺,却只赔偿2万1000令吉,一旦拆屋让他深感担忧,其孩子都是在外租房,房租每个月都要500丶600令吉,因此希望发展商给予合理赔偿。


陈诠峰促槟政府出面解释

坊间流传,遭迫迁的峇眼亚占是海底隧道的保留地,州政府为避重就轻而让发展商代出头迫迁,避免遭到敌对党批评及攻击,对此槟州马华秘书陈诠峰要求槟首长回应此事。

陈诠峰说,居民有传一封电话短讯给他,由于引起诸多的揣测,也让人质疑槟州政府是否为了省却一屋赔一屋的负担而委派发展商代为出面,因此州政府有必要出面厘清。

此外,马华区会投诉组主任沈耀权说,区会是于昨午接获居民的投诉后,因此今早前来了解,并要求槟州首长关注。

以下是为广传给彭文宝的讯息:「致YB彭:若发展商有诚意解决逼迁一事,你该向发展商提出合理的赔偿,而不是任由发展商那种『有他讲没你说』那种傲慢的态度,开口闭口都是法律,一旦问到合法与非法的房子为何会颠倒赔偿?顿时语塞!这不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双重标准』吗?总之大型的房屋赔偿3万5,小的2万5,又不是要求100几十千,倘若不接受,那就来拆屋吧!我们也作了最坏打算,上述的赔偿条件与前朝政府也是一致的,如果连这点也办不到,那岂非比前朝还糟!还谈什麽「以民为本?」。

有消息说,这逼迁地段本来是『海底隧道』保留地,州政府为避重就轻,不用面对居民一屋换一屋沉重负担,由发展商用法律来逼迁,若由政府与民诉讼,肯定受敌对党的批评与攻击。」

彭文宝愿为遭逼迁居民申请廉屋

双溪浮油州议员彭文宝坦言,有人为私利罔顾无辜村民,如果其他村民愿意他代为出头向发展商交涉,他愿意协助,一旦向申请廉屋,将即时批准。

他说,做事要凭良心,他已尽责协助居民,包括多次安排发展商与居民会面协商,在二度拆屋时都立即要求发展商停止行动,希望以人情来协助居民。

「在这起事件上,我非常同情无辜遭怂恿的居民,是几个人为了个人利益出卖了大家。我的立场是中正,两方面都互相商议互不欺负对方。」

一些短讯上也指彭氏为了个人利益而不协助居民,他认为这是严重指控。若有诚意解决问题就得平心谈判,而不是动不动与发展商吵架。再加上现在更企图抹黑州政府政治化问题,也侮辱了他。

他愿意协助居民申请廉屋,毕竟这是私人发展计划,并非州政府的计划。

针对该地段本来是「海底隧道」保留地,州政府为避重就轻,不用面对居民一屋换一屋沉重负担而让发展商代出头指控,彭文宝驳斥这是不确实,若州政府要省钱,采用土地徵用法令不是更省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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