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诠峰(左2)在党要陪同下,携带大字报、5粒椰和2个空水瓶,到峇眼国会选区服务中心递交公函, 左起沈耀权、陈陈幏蓎、许智勇及林囸锋。 |
(北海10日讯)不满行动党在国会及内阁只会“YA(椰), BETUL(Botol)”, 马华峇眼区会选择今日国际人权日这天与数名党要携带椰子和空水瓶, 前往峇眼国会选区服务中心, 也就是林冠英财政部长的服务中心递交公函, 要求该区国会议员兼财政部长林冠英,针对《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课题, 作出解释及道歉。
有关公函是由马华峇眼区会主席陈诠峰代表移交, 峇眼国会选区助理陈庆隆接领。
陈诠峰召开记者会说,行动党是基于什么立场,违背承诺, 支持首相敦马哈迪不签ICERD的理由, 抑或行动党部长们根本就是恋栈官位,在内阁不敢发声,不懂争取, 只会做“YA, BETUL”的应声虫。
“若是这样,我要求林冠英代表行动党向人民公开道歉。”
陈诠峰批评由林氏父子所领导的民主行动党已经是民主已死, 诚信尽失,只懂恋栈官位的政党,因为在ICERD的课题上, 在内阁里当部长的火箭部长们都是一群“不敢争取,不会发声, 而只会YA, BETUL”的应声虫, 而其他在国会里的火箭国会议员及副部长也都扮演着静静的乖议员, 完全背弃大选期间对选民所作出要实现“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 承诺。
“更可悲的是,林吉祥竟然自打嘴巴恐吓人民, 一旦政府签署ICERD,种族冲突513事件就会重演, 这与他在509大选前的说词全然不同。”
陈诠峰表示,《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简称 ICERD ) 是一项联合国公约。当初, 联合国是于1960年12月通过以谴责违反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 宣言的种族、宗教及民族仇恨之行径, 随后在1963年11月20日的联合国大会接纳ICERD的草案 。这作为第三代人权文件, 公约要求其缔约国消除种族歧视和促进所有种族间的谅解。 这公约由联合国大会于1965年12月21日通过并开放签约, 1969年1月4日正式生效。至2013年1月止, 已有88个签约国,并由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CERD) 负责监督。
"至于有关国际人权日,他表示从1950年起, 联合国大会就定下每年的12月10日为国际人权日, 以纪念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 然而受到这《世界人权宣言》的启示, 联合国在1966年再制定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目的是进一步阐明并执行宣言之各项人权精神。 这二盟约再加上之前的“世界人权宣言”合称为“国际人权宪章”( 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也就形成了国际间最重要之人权典章。 而ICERD已经是第三代的人权文件。"
斯里胡姬支会主席陈幏蓎则揶揄,古时有句成语“马首是瞻”, 大马现时有句名言“马首才是胆”,火箭现在只会“YA, BETUL”。
他说,希盟第14届大选竞选宣言的第26项承诺, 是将大马打造成国际尊重的人权国,如今却违背了人民的承诺。
出席的马华其他党要,包括区会财政沈耀权、委员许智勇, 及峇眼惹玛支会主席林囸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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