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24, 2010

3国阵协调员:批准前未征询居民 市局装电讯站违民意


(大山脚21日讯)非法电讯发射站拆除风波未了。大山脚国阵协调员准拿督刘一端、巴当拉浪区协调员陈德钦、以及双溪浮油协调员沈耀权今日联合召开记者会,指责威省市政局在发出批准安装公函前,并没有征询当地居民反对与否的意向,行政州议员曹观友领导的地方政府,没有以民为本,经违反民意。

刘一端:拆4非法电讯塔

刘一端说,阿儿玛再也非法电讯站位在马章武莫区,是当地居民曾向民联州议员陈福良投诉无反应后,感到失望,才在9月29日向他们求助争取拆除它。

刘一端表示,他们是收到居民的投诉电讯塔问题,而他们也本着以民为本的服务心态,协助居民解决问题。

“我们并非在睡觉而是以民为本,有居民投诉就处理。而从1995至2008年在任议员时,4个非法电讯转驳站在他与市议员的介入下成功被拆除,其中包括两个在武拉必宝珠花园、马章武莫新村以及阿尔玛花园各一个。那些都是电讯站建立在店屋楼顶。”

他说,阿里玛花园一间双层店屋上,他们之前成功阻止了,没想到近期却见业者获得市政局的批准,并在该店屋顶建立电讯站。

刘一端指出,阿里玛花园的那一座与阿儿玛再也门牌11号屋顶林立的新电讯站,都因市政局批准而属合法。试问在批准前,威省市政局有致函询问过当地的居民吗?谁又希望邻居家屋顶林立电讯站?谁又敢说电讯站没有辐射?

他认为,威省市政局在处理电讯转驳站的事件上存有双重标准。同一排的店屋,一边被下令拆除,另一边却批准建立。

“我们是针对曹观友在近期谈话,指非法电讯站非拆除不可,就事论事,不明白为何陈宗兴要来混淆?难道在野时和当议员后,立场就大改变?”

另外,刘一端表示,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元媒体委员会(MCMC)的指南存有漏洞,市政局在批准图测之前,应询问附近人民的意见。

陈德钦:言行一致

他认为,陈宗兴身为人民代议士,应与人民站在同一阵线,而非维护市政局以及“老板”。

陈德钦也出示剪报,证明自己在反对电讯转驳站的立场上,言行一致。

他表示,陈宗兴的指责,对于他们非常不公平,过去4年以来,他们反对电讯转驳站的立场非常明确。

“我曾经当面阻止正在进行电讯转驳站装置工作。”

他反指陈宗兴当议员后,立场就改变,如之前指南美园空地不可有建筑物及之后可建小贩中心,就是一实例。也处处逃避民生问题,及为了护主心切,连电讯辐射会影响人民健康的话,都听不进去了。

沈耀权:应发函征询民意 市局掌电讯塔批准权

沈耀权则说,北海也有越来越多转驳站的设立,市政局则拥有最高的权限来批准与否。

“既然有人民投诉,我们身为政治团体,则会反应给有关当局知道。”

沈耀权说,电讯转驳站和发射站要申请装置,虽然要经过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消拯局、空军或民航局、以及国能等4格机构先批准,但装置的批准权却在威省市政局。

“尤其是在店屋楼顶者,在批准前的程序是市政局,城市策划小组就需依据指南,先发函给当地居民,征询支持或反对意见后,才能发出批准或否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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